申請資格: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,且登記所在地設於新北市者;或登記於新北市之合法工廠。
獎項規劃:
1、分為企業類及個人類,企業類含「創新投資」類組、「多元服務」類組、「永續發展」類組及「寰宇國際」類組;個人類含「傑出女力」類組。
2、另為鼓勵外商投資,凡屬外國人出資或投資之企業,得經政府單位網站所載之駐臺外國機構或外國商會推薦參選本類組,每一機構或商會以推薦3家企業為限。
獎項名額:各類組以5家為原則各設獲獎名額 5 名,共計選拔 20 家企業及 5 位傑出女力。實際獲獎名額由評審委員決議會依審查結果決定之,並得依視入選企業之發展潛質增加,增列「潛力企業獎」。
收件方式及時間:自公告日起受理線上申請至115年4月8日止,申請資料備齊後,請於受理期間內登入線上申請系統(網址:https://ntceca.esc.org.tw/)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指定文件。
獎項規劃:
1、分為企業類及個人類,企業類含「創新投資」類組、「多元服務」類組、「永續發展」類組及「寰宇國際」類組;個人類含「傑出女力」類組。
2、另為鼓勵外商投資,凡屬外國人出資或投資之企業,得經政府單位網站所載之駐臺外國機構或外國商會推薦參選本類組,每一機構或商會以推薦3家企業為限。
獎項名額:各類組以5家為原則各設獲獎名額 5 名,共計選拔 20 家企業及 5 位傑出女力。實際獲獎名額由評審委員決議會依審查結果決定之,並得依視入選企業之發展潛質增加,增列「潛力企業獎」。
收件方式及時間:自公告日起受理線上申請至115年4月8日止,申請資料備齊後,請於受理期間內登入線上申請系統(網址:https://ntceca.esc.org.tw/)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指定文件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