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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中和區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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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防走失手鍊申請

申請對象:凡實際居住本市患有智障、自閉症、失智症等心智障礙者或有走失之虞者。

應備文件:
  • 一、申請表:由本所一樓社會課(服務中心)提供。
  • 二、申請人應自行檢附:身分證影本或及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(無身心障礙證明者免附)。
  • 三、委託代辦者:申請人及代辦人身分證、印章。

洽辦單位:本所一樓社會課(服務中心)
聯絡電話:02-22482688轉151至160與1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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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日期:2026-03-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