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農業部漁業署115年2月5日漁四字第1151401835號函辦理。
申請期限為即日起至115年3月18日(星期三)為止(郵戳為憑),檢附申請表及相關文件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旨揭作業規範及申請表格式,公布於財團法人台灣養殖漁業發展基金會網站(http://www.aquadf.org.tw/tadf/,首頁/最新消息)路徑項下。
申請期限為即日起至115年3月18日(星期三)為止(郵戳為憑),檢附申請表及相關文件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旨揭作業規範及申請表格式,公布於財團法人台灣養殖漁業發展基金會網站(http://www.aquadf.org.tw/tadf/,首頁/最新消息)路徑項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