詳細內容
請攜帶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及戶籍謄本。若是申請個人牌位應另備亡者除戶謄本。申請歷代袓先牌位者,若牌位與申請人不同姓,應備祭祀證明照片。逕至中和納骨堂辦理選位及繳費。繳費可於納骨堂以信用卡刷卡繳納費用,或持中和納骨堂開立之繳款書,1週內至臺灣銀行繳納費用,進塔安座時持收據至納骨堂領取使用許可證。繳費後應於3個月內依您選定之時間進塔安座。
依現行規定,申請人申請時戶籍(以戶籍謄本認定),於新北市各區皆可以新北市民之價位辦理,每一牌位費用依櫃體中不同層而定,第1-3層:新臺幣(以下同)4萬元、第4-6層:4萬5,000元、第7-9層:3萬5,000元、第10-12層:3萬元。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戶籍為外縣市者,以上述價格之3倍收費。詳細請參考"新北市公立公墓及公立骨灰骨骸存放設施使用收費標準"。
如有疑問,歡迎洽詢中和納骨堂(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三段52巷38號),聯絡電話:(02)2946-1153、2946-1173,謝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