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身心障礙資格申請】
臨窗申請
請攜帶以下文件至公所社會課辦理
臨窗申請
請攜帶以下文件至公所社會課辦理
1.一吋相片3張(請提供2年內照片)
2.身分證(未滿14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)
3.印章
4.已持有之身心障礙證明
5.代辦人另需攜帶身分證及印章
網路申請
1.請備妥讀卡機和申請人的自然憑證或是健保卡
2.身心障礙服務入口主題專區/身心障礙鑑定線上申請/案件申請,提出申請。
3.完成後,等候公所審查,審查結果,由系統發送信件至 申請時所填的電子信箱 。
4.通過後,至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主題專區/身心障礙鑑定線上申請案件查詢,列印申請表、鑑定表並攜帶 1 吋照片 2 張 ,自行前往鑑定醫院完成鑑定 。
5.不通過,信件內容會說明不通過原因,若仍有申請需求,則請補正資料後再重新出申請 。
註:
1.線上申請鑑定本不可以與公所鑑定本,混著用。
2.自行申請變更,請自行附件3個月內診斷證明書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