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務說明/工作內容
1.辦理調解業務(受理民眾調解申請及報到作業、調解通知書製作及
寄送、調解期程之安排與更改、調解筆錄登打與送核)。2.協助法
律諮詢相關業務。3.輪值辦公區、委員休息室及主席室環境清潔
相關工作。4.週三夜間調解。4.其他主管臨時交辦業務。
工作地點
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(235210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-2號)
薪 資
每月薪資29,090元整 (內含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自付額等相關費
用)
徵才條件
1.高中以上畢業。2.熟捻電腦操作,具基本文書、資訊處理能力。
3.具機車駕照且能實際上路者。4.品德端正,無不良紀錄及嗜好。
5.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、第28條情事者。6.本職缺1名,錄
用後簽立定期契約滿3月後,視工作表現良好,簽定不定期契約。
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
1. 本職缺為正取1名,備取2名(候用期限3個月,若應徵者不適當,本所得不足額錄取)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4年 3 月 28 日前(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)檢具以下資料郵寄至新北市中和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許先生收(機關地址:235210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-2號)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,【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-調解委員會臨時人員(工作項目)】。(1)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(報名表件電子檔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(http://www.personnel.ntpc.gov.tw)→書表下載→人事人員徵才案相關表件→新北市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(甄選報名表於表單後方)下載】)(履歷上請言明以往工作經驗,表末請親自簽名),報名表如附件.請自行下載填寫。(2)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、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機車駕照影本。(請均以A4規格,『由上而下』依序裝訂)2.審查資格:經書面初審合格者,通知面試,證件不齊或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,應徵資料恕不退還,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。3. 連絡電話調解委員會許先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