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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中和區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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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
照顧寵物安全,遛狗請繫繩
發佈日期
2025-07-03
截止日期
2025-12-31
發布單位
經建課
類別
最新消息
內容
一、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已公告實施,違者將裁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(原住民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、寵物運動場內除外,但飼主仍應留意寵物動向)。
二、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:「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,應依寵物之體型及種類,使用鏈繩、箱籠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,以管控寵物行動」,違者將依第20條規定裁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
三、新北市公園管理辦法第11條第1項第4款規定:「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為:四、縱容寵物或其他牲畜便溺未予清除、攜帶未加適當防護措施之寵物或其他牲畜等。」另依同法第15條規定,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者,分別依社會秩序維護法、廢棄物清理法、菸害防制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處罰;其涉及公共危險或其他犯罪行為者,依法處理。
四、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6款規定:「家畜或家禽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者,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清除。」違者依同法第50條第1款規定,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 罰鍰。
五、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第3款規定:「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者,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。 」
 
  • 更新日期:2025-07-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