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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中和區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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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集

申請低收入戶需符合哪些條件?
發佈日期
2024-01-18
發布單位
社會課
類別
社會課
詳細內容
(1)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在當地區公告的最低生活費以下。114年度:新臺幣1萬6,900元。
(2)家庭財產未超過低收入戶適用的當地區公告金額。114年度:新臺幣10萬元(人)。
 (3)不動產公告現值未超過當年度公告金額。114年度:新臺幣45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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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日期:2025-10-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