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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攜帶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、亡者死亡證明、除戶謄本、申請人與亡者之關係證明文件,與本區中和納骨堂聯繫約定會勘時間,屆時由公墓管理員協助您填寫申請相關文件。會勘確認後,持申請資料2週內至中和納骨堂繳納費用。以信用卡刷卡繳款,或開單至臺灣銀行繳納現金,繳費後核發埋葬許可證,核發後須於3個月內依您選定之時間完成營葬。依現行規定,亡者死亡時戶籍於新北市之各區或原臺北縣之鄉、鎮、市,皆可以新北市民之價位使用墓地,相關收費標準,請參閱「新北市公立公墓及公立骨灰骨骸存放設施使用收費標準」。
如有疑問,歡迎洽詢中和納骨堂(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三段52巷38號),聯絡電話:(02)2946-1153、2946-1173,謝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