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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中和區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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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集

請問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資格為何?申請時須準備哪些資料?
發佈日期
2024-01-18
發布單位
社會課
類別
社會課
詳細內容
補助資格:
(一)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市民。
(二)家庭總收入平均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2.5倍以下,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.5倍。(113年度新臺幣3萬6,861元)
(三)全家人口之存款、有價證券(含投資)未超過一人時為新臺幣200萬元,每增加一人,增加新臺幣25萬元。
(四)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732萬元。
(五)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者。 
(六)未重複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補助或津貼者。
申請時須檢具下列資料,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:
(一)申請人郵局存摺本
(二)國民身分證正本、印章
 (三) 身心障礙手冊
(四)其他必要證明文件(除戶謄本、財產交易資料、可排除不列計不動產之證明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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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日期:2024-01-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