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身分證(申請人及受委託人) 。
2.印章(申請人及戶內列冊人口) 。
3.全戶郵局存摺封面及最近一年內之內頁明細表(含戶內應計人口:如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納稅義務人等)。
4.切結書及郵局追繳同意書;戶內列冊人口須於「郵局追繳同意書」填寫其基本資料、郵局帳戶資料,並於同意人欄位蓋章。
5.學生證(15歲以上至25歲以下之學生:檢附蓋妥該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正本) 。
6.房屋租賃者:檢附租賃契約書影本。
7.保單合約書:家庭應計人口如有人壽保險請檢附保單合約書影本,並填寫說明單敘明繳交保險費用資金來源。
8.其他相關文件,依個案情檢具。(如: 有財產交易〈76〉者:須附不動產買賣契約並交代所生款項流向證明1份,若無法檢附相關佐證則須列入動產計算。
*入獄服刑、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者:檢附在監服刑證明。離婚者: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全文。嫁(娶)外籍或大陸配偶者:檢附護照影本及居留證…。
2.印章(申請人及戶內列冊人口) 。
3.全戶郵局存摺封面及最近一年內之內頁明細表(含戶內應計人口:如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納稅義務人等)。
4.切結書及郵局追繳同意書;戶內列冊人口須於「郵局追繳同意書」填寫其基本資料、郵局帳戶資料,並於同意人欄位蓋章。
5.學生證(15歲以上至25歲以下之學生:檢附蓋妥該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正本) 。
6.房屋租賃者:檢附租賃契約書影本。
7.保單合約書:家庭應計人口如有人壽保險請檢附保單合約書影本,並填寫說明單敘明繳交保險費用資金來源。
8.其他相關文件,依個案情檢具。(如: 有財產交易〈76〉者:須附不動產買賣契約並交代所生款項流向證明1份,若無法檢附相關佐證則須列入動產計算。
*入獄服刑、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者:檢附在監服刑證明。離婚者: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全文。嫁(娶)外籍或大陸配偶者:檢附護照影本及居留證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