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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中和區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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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役專區

後備軍人緩召
發佈日期
2021-01-15
發佈單位
中和區公所
詳細內容
申請條件:
第四款緩召: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,且其家屬均屬60歲以上或20歲以下,或患有身心障礙,無其他家屬照顧,並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∼
  1. 無同父兄弟者
  2. 有同父兄弟,而均已應徵或應召在營服役者
  3. 有同父兄弟、均未滿20歲者
  4. 經核定為低收入戶者

第五款緩召:凡同時符合下列二項者∼
  1. 無兄弟姊妹
  2. 生(養)父年逾60歲或死亡者

檢附證件:
  1. 現戶全部戶籍謄本(含父、母、本人、配偶、子女全戶戶籍謄本)
  2. 其他有關證件
  3. 印章

申請時限: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,向本所役政災防課提出申請後,轉陳新北市後備指揮部審核

承辦人:
黃小姐 電話:22482688#3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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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日期:2023-05-09